第九十三章 搓衣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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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我们租住的是前院。

  那户人家的主人,住在后院里。

  她家也是一个离婚的女人,带着一个十岁的男孩,独自生活。

  那个男孩叫石头。

  因为那个时候,我开始拜读起了《水浒传》。

  “拉帮结派”的故事,对于一个男孩子来说,天然就有着深深地吸引力。

  书中描写的,那些与我所接触过的“刀枪炮”世界,完全不同的“江湖义气”,很快便迷住了我。

  所以,在我们当邻居的那半年时间里,石头便成为了我的“义弟”。

  我这个二姐,学习不是很好。

  毕竟,有我这个天才做对比。

  那时候的我,“花痴”本性已经完全展露。

  每当看见那些大街上走着的,稍稍漂亮些的女人时,便会深深地领悟一次,童年里的那首歌谣。

  “小小子,坐门墩,哭着喊着要媳妇儿!”

  若是遇到一些,比较不符合“大众审美”的女人,便会本能的产生抵触情绪。

  说句话,都会烦。

  对不起,我很俗。

  真的不太可以接受那些,“一步三喘”的“大码”异性。

  当然,健康爱笑,天生福相的人,不在此列。

  其实我接受不了的,从来就不是丑。

  而是蠢。

  总之,我就不是很能接受,我的这个二姐。

  只能说,这其实也是她的幸运。

  因为,我已经开始时不时地研究起,李博当年告诉过我的,那个关于如何“陶冶心情”的“秘密”了。

  而我和这个二姐,在那半年的时间里,一直被安排在,同一张床上睡觉。

  现在想想,这也是家长的一种失职行为。

  难道,他们忘了,“男女授受不亲”了吗?

  那个时候,我俩经常可以看到许多,描写直白的故事类书籍。

  尤其是,蒲松龄先生所着的:《聊斋志异》,我俩更是爱不释手。

  因为对姐姐的不感兴趣,所以我几乎不怎么跟她说话。

  只有分享故事时,才会闲聊几句。

  好在,我俩始终是头尾颠倒,并且各盖各的被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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